• slider image 145
:::
公告 總務主任楊素綾 - 總務處 | 2021-05-05 | 點閱數: 105

一、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10年4月30日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據歷史災害地震經驗震度3級不致有災情,爰將「地震速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原則調整至全國一致,調整後標準為「當地震預警系統預估發生規模5.0以上地震,針對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的縣市民眾」。

三、請各貴校擇機宣導全校親師生於接收到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地震訊息時切勿驚慌,確依地震保命3步驟「趴下、掩護、穩住」後疏散至安全處所。

四、隨文檢附內政部消防署地震時之應變資料1份(如附件)。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