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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總務主任蔡家朋 - 總務處 | 2024-05-30 | 點閱數: 43

請學校做好下列因應措施:

(一)易淹水之學校,請勿再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 腦、圖書、電器用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倘肇致災損,將查究相關人員 責任;各項教學設備(如電腦  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或化學藥劑 等)等貴重物品,應請放置於不會淹水之處所(請儘可能避免放置一樓),並 將門窗鎖緊以防滲水。

(二)校園內及聯絡校外之水路溝渠,應詳細檢查保持暢通,避免於豪雨來 臨時,發生阻塞現象致災;學校如有裝設抽水設備,平時應定期發動檢查 是否保持良好可用狀態,如否,應速派員維修至可用狀態,並請注意災後 電源安全。

(三)樓頂之排水口請做好清理工作,避免因阻塞造成日後滲水問題。

(四)校地位於低窪或鄰近海、溪、溝邊等地區之學校,各校地下室入口 處,應於水流入口處備妥沙包或沙袋,以防水患。

(五)加強檢查鄰近校園駁坎、擋土牆及斜坡地情況,如有危險之虞,應立 即採取必要之措施。

(六)請就地理環境、地形、地物等因素及條件,運用有效資源,作最有效 之防範措施,使災害所造成之損失,減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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